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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公积金提取客服

  -记者黄顺

  【责任编辑齐新亚】

  淮北新闻网讯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自本月起,我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可个人缴存及使用住房公积金。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以下统称个人),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缴存人持规定的材料到居住地或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登记。

  由于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或社保缴存基数,个人缴存者在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内(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月缴存额要基本保持不变,每年的7月1日起受理下一年度的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缴存基数由个人缴存者申报,但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我市规定的最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8%。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方法:见分进元),月缴存额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据了解,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的法定比例内,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采取银行账户扣缴方式缴存,委托开户银行代扣代缴,即城镇社会人员在开户银行开立通用存折账户,每月20日前存入不少于当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开户银行按照约定每月25日代扣代缴。如不按约存入,代扣失败,该个人缴存者视为当月欠缴。

  个人缴存者在本市范围内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如居住地或工作场所发生变动,需重新开立账户的,应在新账户开立后及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个人在异地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再进入我市工作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个人专项住房资金,归个人所有。

  个人缴存者购房、支付购房贷款等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材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个人缴存者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可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缴存证明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时给予销户。

  个人缴存者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必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2.月还款额不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3.不超过以借款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计算的贷款额;4.贷款期限原则上按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计算,但最长不超过30年;5.必须按规定的标准支付首付款,同时,必须办理用所购房屋抵押手续。

  个人缴存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还贷期间内,必须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个人缴存者在贷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相关经办银行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对贷款余额部分有权比照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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